作为微信公众号运营者而言,尤其是经营性的,首先是要“涨粉”,最常规途径就是不断群发信息,吸引其他人关注,获取流量;其次是要“变现”,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的广告收益或者“软文”发布等方式实现变现是主要途径。为此,我们看到,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是贯穿“涨粉”及“变现”等经营的全过程。对此,法律规定错综复杂,那对此法律上是怎么规定?运营者需要注意那些法律风险?
一、干什么?—“群发信息”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次分享时,我将微信公众号提供的服务内容界定为:互联网用户公众账户信息服务。我们进一步归纳总结,可将前述服务内容拆分为:网络工具(互联网用户公众账户)+服务类别(信息服务)。对已注册微信公众号的运营者而言,其向公众提供的服务类别为信息服务,故熟悉信息服务的“门门道道”是至关重要的,可以指导其识别风险,评估工作,有的放矢促进事业发展。
二、谁监管?—监管机构为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2014〕33号)之规定,国务院网信办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国务院授权后,地方也陆续授权至当地网信办。故网信办现在是互联网信息内容的监管机构。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职责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三、怎么做?—微信公众号需备案,特殊信息发布有严格监管。(一)微信公众号应当备案,而腾讯公司代为向网信办履行备案手续,故运营者无此风险。以是否向上网用户收费为标准,分为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国家对此分类监管。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之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现阶段,微信公众号提供的是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备案。又根据《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之规定,腾讯公司审核后即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信办分类备案。因此,微信公众号注册后即可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群发信息。
(二)微信公众号发布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信息时,应当注意防范风险。鉴于篇幅有限,仅仅列举新闻及出版常见领域予以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运营者予以参考,希望能够对合规经营有帮助。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何为新闻信息?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我们看到前述内容是很熟悉的,因为在我们订阅的公众号,此类内容相当多。故此类可能是微信公众号违法违规的重灾区。
何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之规定,微信公众号提供前述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综上建议,运营者建立信息发布筛选机制,未取得相关许可时,对新闻信息内容发布慎之又慎,别为了“蹭热点”,遭受责令停止相关服务并处1-3万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造成更大的经济或者商誉损失。
网络出版服务。
何为网络出版服务?网络出版服务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根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之规定,微信公众号从事网络出版服务,需要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且网络出版服务的主体只能是单位,不能是个人。
何为网络出版物?网络出版物,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范围主要包括:
(一)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读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
(二)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
(三)将上述作品通过选择、编排、汇集等方式形成的网络文献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
(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其他类型的数字化作品。
综上,鉴于未取得许可证的面临的行政处罚较重且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建议微信公众号运营者千万别触碰这条法律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