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说到营销,不扯扯大数据,不说说娱乐化,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营销圈中人了。印象中,今年参加过的活动中,没有提及这两个词的几乎没有。
在《大数据时代》一书中,译者周涛引用了苏珊·朗格在《哲学新视野》一书中的一句话:“这种‘宏大概念’突然流行起来,一时间把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挤到了一边”,来给那些对大数据没有任何深刻理解,却月月日日分分秒秒穿行于各种“大数据嘉年华”的投资人、媒体人和创业者泼一盆冷水。
雷区一:将大数据等同于海量数据
数据多就能称之为“大数据”吗?
这让Soso姐想起以前在报社,广告部门的同事去谈客户,被问及我们报纸的优势是什么,也有人扯,我们有大数据。那是些什么数据呢?无非就是订阅用户的姓名、单位、职称、电话等等信息而已。事实上,我们连这些用户会不会看到我们的报纸以及登在上面的广告都并不知情,更谈不上对他们的消费习惯、消费需求有半点了解了。
好了,这部分数据算不上大数据,也许是因为数量不够大,那如果让这些“姓名、单位、职称、电话”等信息的数据呈量级增长,就能称之为大数据了吗?显然不是。
因此——
判断大数据的标准不是基于数量的维度,而是基于场景的维度。
雷区二:把自家大数据当做宝
还是在《大数据时代》一书中,